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金沙县酱香酒产业园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金沙县酱香酒产业园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工程(一期)
2、建设地点:金沙县酱香酒产业园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及规模:在金沙县经开区东北处201省道旁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规划分2期建设,一期工程2000m3/d,二期工程10000m3/d。一期工程占地约1.6685hm2,工程设计范围为金沙白酒产业园区内的入驻企业废水及员工的生活污水,污水经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 中表3直接排放标准经管道排入偏岩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贵州金丽酒业投资有限公司
2、联系人:王总
3、联系电话:18786149597
4、电子邮箱:410355330 @qq.com
5、通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长江大道建安壹号二楼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贵州汇景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联系人:张工
3、邮箱:452780098@qq.com
4、电话:0851-84819916
5、通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德福中心A2栋14-1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附件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可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贵州金丽酒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