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材料前驱体及配套项目位于瓮安县银盏镇龙池沟,目前已开始开展环评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4号])中的相关规定和贵州省相关要求,现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材料前驱体及配套项目
2、建设地点:瓮安县银盏镇龙池沟
3、项目总投资:391179万元
4、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瓮安县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园区,建设内容主要为30万t/a烧碱装置、32万t/a双氧水装置、15万t/a五氯化磷装置、12万t/a氯化亚砜装置,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占地648.9亩。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瓮安县银盏镇瓮安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园区
联系人姓名:何总
联系人电话:13985427148
2、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贵州汇景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邮 箱:229670840@qq.com
联系电话:15286079221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环境影响因子筛选,明确评价内容、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我单位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对环境现状进行监测与评价,对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开展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对各环境要素进行影响预测评价。
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提出对本工程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提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本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形成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单位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_T8wr0lRLrn7eNYKGOauw(提取码:rh3j)
或直接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相关说明
本次为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示,建设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22年3月21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