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贵阳市南明区水务管理局贵阳市南明区永乐乡农村饮用水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贵阳市南明区永乐乡农村饮用水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永乐乡
建设单位:贵阳市南明区水务管理局
建设内容:本工程的主要设计内容为泵站工程、水池工程及配水管网工程。主要工程量:
①配水及入户管网:DN25-DN350;总长度 57384m;
②高位水池:500m3高位水池1座,300m3高位水池1座,50m3高位水池1座,20m3高位水池1座;
③加压泵房:4000m3/d加压泵房1座,1350m3/d加压泵房1座,240m3 /d加压泵站1座,110m3/d加压泵站1座。
公示时间:2021年07月11日至2021年08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9184488233
邮箱:1411976003@qq.com
公示明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水污染治理设施(无)
表2: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无)
表3: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1 | 加压泵站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设置橡胶期基础减震、周边绿化、设置于房内 | 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达标 |
表4: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无)
表5: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1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的废机油经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的废机油经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是 |
表6: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1 | 编制水土流失分方案及植被恢复方案,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待施工结束及取土结束后,地面得到硬化、裸露地面进行植被恢复,水土流失也将随之消失;工程施工结束后,临时占用的坡耕地可恢复绿化,并视情况因地制宜,植树造林或栽种草本植物;临时占用的耕地可复垦,重新恢复。 | 项目已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工程施工结束后,临时占用的坡耕地已恢复绿化,临时占用的耕地已复垦,重新恢复 | 是 |
表7:风险设施(无)
附件1:贵阳市南明区永乐乡农村饮用水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附件2:验收专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