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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园中园(中伟产业园)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
2922   2021-12-10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大龙园中园(中伟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大龙园中园(中伟产业园)。规划范围为西至三号路,东至大龙经开区二号主干道,南至沪昆高铁,北至规划道路,总规划面积1.77km2。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水平年为2030年。规划区主要以新材料产业中三元锂电池正极材料及锂电池回收利用为主的工业聚集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http://huijingsen.cn/进行下载获取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也可自行前往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范围为规划区内村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链接:公众意见表.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表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以写信、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评价单位:贵州汇景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21412号房

联系电话:0851-84819916

E-mail:526365757@qq.com

2.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大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贵州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龙镇

联系人:李胜军             联系电话:13511805386

E-mail112225728@qq.com